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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三事件」六十年祭
60º Aniversário
do Incidente de 3 de Dezembro de 1966, Macau
下卷
Volume
II

謹以本專題紀念「一二. 三事件」的死難者
格物研究
2026年6月6日
獻給逝者: 願你們安息

澳門「一二.三事件」中的死難者
(遇難日期: 1966年12月3至4日)
黃澤松、劉文欽、吳少海、鮑日明
龔國銘、許文安、余國平、陳 蘇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下卷:逝者如證:「一二·三事件」的死亡個案與歷史審視
Os Mortos como
Testemunho – O Incidente 1-2-3 de Macau (1966): Casos de Morte e Revisão
Histórica
一九六六澳門「一二·三事件」的死亡個案與歷史審視
濫殺平民的悲劇

這幀圖片原載於1967年9月出版的《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圖册內,為八位死難同胞入殮後停棺在殯儀館的情況,這圖片未經任何處理,也是一幀使人十分難過的照片難以釋懷。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1966 年澳門「一二·三事件」戒嚴期間八名死者個案分析1966 年 12 月 3
日澳門「一二·三事件」爆發後,澳葡總督嘉樂庇在傍晚 6
時頒令戒嚴並實行宵禁。由於戒嚴緊急,許多居民無心理準備,其後幾日又有數人在街上遭亂槍射殺,一名居民甚至因伸首窗外觀望被流彈擊中。官方統計有 8
人死亡、212 人受傷,但坊間估計死者可能高達 11
人。所提到的八名死者,正是這場悲劇中最令人痛心的個案,他們並非左派鬥爭人物,也不是衝擊政府機關的示威者,僅僅是因為在家中、街邊或下班返家途中,就被巡邏的葡兵開槍射殺。以下將詳盡分析當時澳葡政府調動非洲裔士兵戒嚴的背景、士兵濫殺平民的原因,以及八名死者的詳細資料。
一、澳葡政府調動
300 名非洲裔士兵戒嚴的背景與準備
1.1 事件爆發時的緊張局勢

澳門新西洋墳場 (即望廈墳場)1959年落成的教堂名叫慈悲者聖母小堂。
(Capela de Nossa
Senhora da Misericórdia)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1966 年 12 月 3 日中午 12
時許,總督府門前發生大規模衝突,左派人士闖進澳督府,高唱紅歌、朗讀毛語錄,並推翻警车。下午 3
時後,群眾摧毀位於議事亭前地的美士基打紀念雕像,市政廳和公證署遭衝擊。4
時半左右,群眾沿龍嵩街前往警廳,警廳內防暴警察在閘門縫隙向外施放催淚彈並開槍射擊,造成 2 人死亡。下午 6
時,總督嘉樂庇頒令戒嚴並實行宵禁,「違者格殺勿論」。
1.2 非洲裔士兵的調動根據歷史資料澳葡政府當時出動駐軍及防暴警察鎮壓,其中包括調動約 300
名非洲裔士兵進行戒嚴。這些士兵多來自葡萄牙在非洲的殖民地 (如安哥拉、莫三比克) ,是葡國殖民軍隊的一部分。戒嚴準備包括部署裝甲車在街上巡邏、設置戒嚴線與宵禁區域、配備機槍步槍等重武器,以及命令士兵對「違禁者」可開槍射殺。歷史影像顯示,士兵跟隨裝甲車在街上巡邏,形成強大的軍事壓迫感。
二、為什麼普通澳門市民會被射殺?

「一二·三事件」逝者與芳草相伴無聲地見証時代的更變。(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2026
八個可能關鍵原因分析所提出的疑問非常關鍵:「這些兵為何要這樣殺死普通的澳門市民呢?」根據歷史文獻與學術分析,可歸納出以下八個主要原因:
第一,戒嚴命令過於嚴厲。
總督頒令戒嚴時,明確規定「違者格殺勿論」。這意味著任何在宵禁期間外出的人,無論是否為示威者,都被視為「違禁者」,士兵有權開槍射殺。結果許多居民因未及時收到宵禁令,或在家中窗邊觀望,都被視為「違反戒嚴」而遭射殺。
第二,士兵缺乏訓練與情緒失控。
非洲裔士兵多來自殖民軍隊,缺乏城市警暴訓練,且在緊張局勢下情緒失控。部分士兵被報導「以開槍射殺為樂趣」,甚至對準在樓上伸頭看熱鬧的群眾開槍。結果士兵對平民開槍並非出於防衛,而是出於濫用武力與情緒發洩。
第三,新聞封鎖與信息不透明。
葡萄牙政府與澳葡政府實施新聞封鎖,澳門葡文報刊被禁,葡萄牙本土報章也被禁止報道事件。居民無法得知戒嚴的具體範圍與時間,導致許多人在不知情下「違反戒嚴」。結果無知者受害,許多平民因不知情而被射殺。
第四,族群矛盾與殖民壓迫。
當時澳門的公務員幾乎都是本土葡萄牙人和土生葡人,華人被邊緣化。土生葡人常以囂張態度暴力對待華人,引起當地華人對殖民統治的反感。結果士兵對華人的襲擊帶有族群歧視色彩,普通市民被視為「敵人」。
第五,戒嚴期間的「亂槍射殺」現象。
根據網絡粵語維基百科記載:「由於戒嚴緊急,許多居民並無心理準備,其後幾日又有數人在街上遭亂槍射殺,一名居民甚至因伸首窗外觀望被流彈擊中。」結果「亂槍射殺」並非個別事件,而是系統性的濫用武力。
第六,士兵對「非左派」也不例外。
據檔案資料顯示,所提到的死者中,有許多是只是澳門社會上的工人、學生、舖店東、報販等,並非左派人物。但士兵仍對他們開槍,顯示戒嚴命令不區分「示威者」與「平民」。結果平民與示威者同遭射殺,無差別殺。
第七,非戒嚴時間外出亦遭射殺。
資料上提到「在非戒嚴時間的,在這個時間出街的澳門市民竟然也被射殺」。這顯示士兵在戒嚴令頒布後,仍對「任何外出者」開槍,甚至包括戒嚴令尚未生效或已結束的時間。結果戒嚴令執行混亂,士兵隨意開槍。
第八,葡國殖民軍隊的「暴力慣性」。
葡萄牙在非洲殖民地的軍隊長期以暴力鎮壓當地反抗,這種「暴力慣性」被帶到澳門。士兵習慣用開槍作為「第一反應」,而非最後手段。結果士兵對平民開槍成為常態,而非例外。
三、八名死者詳細資料與死亡情况分析

「一二·三事件」的死亡個案與歷史審視最終的責任,離不開政治操控導致悲劇。(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 2026
吳少海:18 歲工人,在家中騎樓關窗被流彈貫穿頭顱吳少海年僅 18
歲,是一名普通工人。他在家中騎樓關窗門時,被巡邏葡兵發射的流彈貫穿頭顱而死。他的死亡顯示,即使在自家住宅內,僅僅是在騎樓關窗這個日常動作,也被葡兵視為「可疑」或「違反戒嚴」,結果遭流彈擊殺。這是一名年輕工人因無意間「被視為違禁」而喪生的悲劇。
黃澤松:53 歲舖店東,在鋪內探視被葡兵射殺黃澤松 53
歲,是一名舖店東。他在自己的鋪店內探視時,被葡兵開槍射殺。他的鋪店並非左派機關,也不是衝擊政府的地點,僅僅是他日常經營的場所。葡兵將舖內視為「可疑地點」,進行無差別射殺。這是一名中年舖店東因被視為「可疑」而喪生的悲劇。
陳蘇:46 歲市政廳職工,坐在窗邊被葡兵射擊頭顱陳蘇 46
歲,是市政廳的職工。他坐在窗邊時,被葡兵射擊頭顱而死。他在窗邊觀望,可能只是想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事,但葡兵將窗邊觀望視為「違反戒嚴」,結果開槍射殺。這是一名中年政府職員因伸頭觀望而喪生的悲劇。
余國平:16 歲學徒,下班途中遭葡兵毒打後槍擊余國平年僅 16
歲,是一名學徒。他在下班返家途中,遭葡兵毒打後被槍擊而死。他僅僅是回家路經,並非示威者,但葡兵將他視為「違禁者」,先毒打後槍擊。這是一名少年學徒因下班返家而喪生的悲劇。
劉文欽:16 歲學生,在非戒嚴時間外出被機槍射中頭部劉文欽 16
歲,是一名學生。他在非戒嚴時間外出時,被葡兵的機槍射中頭部而死。當時戒嚴令可能尚未生效或已結束,但葡兵仍對外出者開槍,顯示戒嚴令執行混亂。這是一名少年學生因非戒嚴時間外出而喪生的悲劇。
龔國銘:15 歲學生,上街購買東西被機槍掃射頭部中彈龔國銘年僅 15
歲,是一名學生。他上街購買日常東西時,被葡兵的機槍掃射,頭部中彈而死。他僅僅是購買日常必需品,並非示威者,但葡兵將日常購物視為「違禁」,用機槍掃射。這是一名少年學生因上街購物而喪生的悲劇。鮑日明:26
歲報販,途經爐石塘被葡兵射擊頭頂鮑日明 26
歲,是一名報販。他途經爐石塘街區時,被葡兵射擊頭頂而死。他僅僅是經過街區,並非示威者,但葡兵將途經街區視為「可疑」,進行無差別射殺。這是一名青年報販因途經街區而喪生的悲劇。
許文安:17 歲學生,代母出街找弟弟被射中臀部及會陰部許文安 17
歲,是一名學生。他代母親出街找弟弟時,被葡兵射中臀部及會陰部,最終傷重而死。他僅僅是代母做事,並非示威者,但葡兵將這種日常行為視為「違禁」,開槍射擊。這是一名少年學生因代母找弟弟而喪生的悲劇。
四、八名死者的共同特點
這八名死者有以下共同特點:年齡方面,多為 15 至 26 歲的青少年與年輕人,最年輕的僅 15 歲,最年長的 53
歲。職業方面,多為工人、學生、舖店東、報販等普通市民,没有任何左派政治背景。死亡地點方面,多為家中、街邊、下班途中等日常場所,並非示威現場或政府機關。死亡原因方面,多為「被視為違禁者」而遭無差別射殺,包括關窗、探視、窗邊觀望、下班返家、非戒嚴時間外出、上街購物、途經街區、代母找弟弟等日常行為。
五、歷史意義與悲劇反思
5.1 官方承認責任與賠償
1967 年 1 月 27
日,澳葡政府發表聲明:「此次事件的死難者遺屬、受傷者、被捕者和遭受各種損失的受害者,以及全體澳門中國居民認罪、賠禮,並表示深切的歉意」。政府承擔死難者全部喪葬費和撫恤費,共澳門幣2,058,424
元。5.2
悲劇的歷史定位這八名死者的死亡,突顯了當時事件的殘酷與悲劇。他們並非政治鬥爭人物,僅僅是因為「在家中、街邊或下班返家途中」就被射殺,顯示戒嚴期間葡兵對平民的無差別濫殺。
這起悲劇
的歷史意義包括:
澳葡政府統治威信喪失,徹底影響澳門政治格局。左派勢力在澳門事實上控制,並扎根社會各階層。事件間接促成香港「六七暴動」。成為澳門回歸前最重要政治轉捩點。
六、結論: 為什麼普通市民會被射殺
回到最初的問題:「他們為何這樣做?這些士兵為何要這樣殺死普通的澳門市民呢?」答案很明確:戒嚴命令過於嚴厲、士兵缺乏訓練、族群矛盾、新聞封鎖、亂槍射殺現象、對「非左派」也不例外、戒嚴執行混亂,以及殖民軍隊的暴力慣性。這八個因素共同導致了普通市民被無差別射殺的悲劇。
這八名澳門市民的的死亡,不僅是個人悲劇,更是澳門殖民統治末期最黑暗的一頁。他們的死亡提醒我們:當權力濫用、命令過於嚴厲、士兵缺乏訓練時,普通平民最容易成為受害者。吳少海、黃澤松、陳蘇、余國平、劉文欽、龔國銘、鮑日明、許文安,這八個名字,應當被澳門歷史永久記住。他們不是政治鬥士,只是普通的工人、學生、舖店東、報販,卻因為「在家中關窗」、「在鋪內探視」、「坐在窗邊」、「下班途中」、「非戒嚴時間外出」、「上街購物」、「途經街區」、「代母找弟弟」這些最日常的生活行為,就被葡兵開槍射殺。他們的死亡,是澳門殖民統治末期最殘酷的悲劇,也是人類歷史上一頁不能忘記的黑暗記錄,當然其罪魁禍首是澳葡本身,另外還有挑釁澳葡殖民政府,火紅時代的中共政治勢力。
澳門「一二.三事件」八名澳門市民死難者

澳門1966年12月17日為一二.三事件死難者舉行公祭, 上圖是按公祭時的靈堂上的遺像排序.
背景圖為重建前民國風格的鏡湖殯儀館的門坊。(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 吳少海:18 歲工人,在家中騎樓關窗被流彈貫穿頭顱。
• 黃澤松:53 歲舖店東,在鋪內探視被葡兵射殺。
• 陳蘇:46 歲市政廳職工,坐在窗邊被葡兵射擊頭顱。
• 余國平:16 歲學徒,下班途中遭葡兵毒打後槍擊。
• 劉文欽:16 歲學生,在非戒嚴時間外出被機槍射中頭部。
• 龔國銘:15 歲學生,上街購買東西被機槍掃射頭部中彈。
• 鮑日明:26 歲報販,途經爐石塘被葡兵射擊頭頂。
• 許文安:17 歲學生,代母出街找弟弟被射中臀部及會陰部。
大多數遇難者僅因在家中、街邊或下班返家途中,探視、外出購買東西或經過街上,竟遭葡兵開槍射殺。他們的死亡,
突顯了當時事件的殘酷與悲劇性,也成為澳門歷史上一段難以遺忘的記憶。1966 年 12 月 17 日為事件死難者舉行公祭,
當日澳門政府也決定在出殯行列經過關閘時,閘上葡萄牙國旗下半旗致哀,市政廳亦將市旗下半旗。這是在 1966 年 12 月 3
日衝突發生後約兩週舉行的公祭典禮 。一二.三事件的死難者分別安葬在澳門新西洋墳場 (澳門新西洋墳場) 一部分死難者安葬於此,
另一部分死難者則安葬在珠海前山合羅山墳場。
澳門華人代表慰問「一二.三事件」死難者家屬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澳門各界慰問團慰問死難者家屬。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澳門各界同胞數千人舉行公祭,向被澳葡當局殺害的死難同胞告別,表示要加强團結,加强反迫害鬥爭。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債要淸,仇要報。八位死難同胞入殮後停棺在殯儀館。(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主祭宣讀祭文說:「我們確信:唯革命人民最堅强!葡帝必敗!澳門中國同胞必勝!」(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一二.三事件」一二.三事件八名澳門市民死難的地方與死亡經過

上圖红點: 八名澳門市民死難的地方 / 澳門地圖(1960年代)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
一、吳少海 (1948–1966,工人)

上圖紅點:吳少海在爹美刁施拿大地大馬路五十七號二樓家中騎樓騎樓,關窗被流彈貫穿頭顱射殺,
五十七號未拆卸前的當年模樣。(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吳少海是位工人,當時年僅 18 歲,家住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五十七號二樓。1966 年 12 月 3
日晚上七時五十分左右,結束一天工作後,吳少海剛回到家中,疲憊地準備休息。忽然,他聽見街上傳來密集的槍聲,槍聲在夜空中迴盪,令人心驚膽跳。當時街上正處於戒嚴狀態,澳葡政府已下令宵禁,但吳少海並未意識到危險的嚴重性。
出於好奇心,加上想確認街上發生了什麼事,他走到騎樓的門檻處,準備關上窗戶。當時他雙腳站在門檻上,身體微微前傾,雙手伸出掩窗,視線望向街上。就在他稍後轉身一下的瞬間,葡兵在街上朝他開槍射擊。子彈從正面命中他的前額,貫穿腦部,從後腦穿出。吳少海當場倒地死亡,甚至來不及發出任何聲音。事後法醫檢查發現,他的前額及頂骨後面出現粉碎性骨折,頭顱後皮下還遺留一顆子彈頭。X
光照片清楚顯示子彈貫穿整個頭顱的路徑。這名年輕工人,只因在家中騎樓關窗一看,竟成為葡兵槍下的犧牲者。
二、黃澤松 (1913–1966,舖店東)

黃澤松在鋪內伸頭外出查看的瞬間,葡兵在街上朝他開槍射擊。子彈命中黃澤松,當場死亡。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黃澤松是關前正街店舖「黃松記」的老闆,年 53 歲,家住關前正街 54 號 (前舖後居) 。1966 年 12 月
3日晚上,因澳葡政府實施戒嚴,黃澤松留在家中,並未外出。約晚上七時左右,他聽到鋪外傳來異常的聲音,可能是街上的騷動或人群聚集的聲音。出於店東對自家舖位的關心,他拉開鋪外的鐵閘,準備探視情況。在鋪內伸頭外出查看的瞬間,葡兵在街上朝他開槍射擊。子彈命中黃澤松,當場死亡。
另有著名目擊者覃桂先生回憶另一種說法:黃澤松因戒嚴,晚上有空閒時間,約了朋友回家打麻雀。當他行出關前街時,不幸遭葡國兵開槍射擊。黃澤松被送往鏡湖醫院搶救,但證實已經死亡。法醫檢查發現,他的胸部、腹部及心臟位置還留有子彈頭,傷勢嚴重,無法挽救。無論哪種說法,黃澤松之死都顯示了當時葡兵對平民的無差別攻擊,即使是在家中或舖位內,僅僅探視街外情況,也難逃槍擊。
三、陳蘇 (1920–1966,市政廳職工)

陳蘇坐在家中被葡兵在街上朝他的方向開槍射擊。子彈由右側頭顱骨貫穿入內,彈頭仍留在顱內。(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陳蘇是位市政廳職工,年 46 歲,家住板樟堂街22 號 2 樓。1966 年
12 月 3
日晚上八時左右,戒嚴令已實施,街上處於高度戒備狀態。陳蘇僅是坐在板樟堂家中的玻璃窗前,可能是想看看街上的情況,或只是無意間望向窗外,甚至只是坐近窗處休息。
就在這一瞬間,葡兵在街上朝他的方向開槍射擊。子彈由右側頭顱骨貫穿入內,彈頭仍留在顱內。陳蘇當場倒地,送往醫院後,醫護人員立即進行手術,試圖取出彈頭並止血。但由於傷勢過重,頭顱骨貫穿造成腦部嚴重損傷,經手術急救無效後死亡。這名市政廳職工,僅因坐在窗邊,竟成為葡兵槍下的犧牲者。他的死亡顯示了當時葡兵開槍的隨意性,甚至對無辜平民在窗邊也毫不猶豫射擊。
四、余國平 (1950–1966,學徒)

余國平遭葡兵開槍射擊後倒在地上,後頭顱再被葡兵用槍托襲擊,導致昏迷。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余國平是名鏡廠學徒,年僅 16 歲,獨居在新橋惠愛街 57
號二樓尾房。但同街鏡廠當學徒。父亡母親在鄉,家人在香港工作,他獨自一人在澳門生活。1966 年 12 月 3
日晚上,余國平因工事前往水坑尾一帶,回程返家時。途經水坑尾街百老匯戲院附近時,他偶遇葡兵。葡兵先對他進行毒打,以暴力對待這名年輕學徒。隨後,葡兵對他開槍射擊。余國平倒在地上,後頭顱再被葡兵用槍托襲擊,導致昏迷。他被送往醫院後,檢查發現腹部腎臟及肝臟皆有槍傷,內出血嚴重,子彈殘留體內。醫護人員立即進行手術搶救,試圖止血並取出彈頭。
但由於傷勢過重,內出血無法控制,經手術搶救無效,余國平於第二天死亡。這名 16
歲的年輕學徒,不僅被打,還被槍擊,最終因器官損傷而死亡。他的遭遇顯示了葡兵對平民的殘酷對待,不僅開槍,還以暴力相向。
五、劉文欽 (1950–1966,學生)

劉文欽行到板樟堂街三興棧米店門前。就在這時葡軍警用機槍朝他射擊,子彈命中他的頭部。(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劉文欽是個學生,年僅 16 歲,家住十月初五街 102號 A 二樓
(在今日李光記花店處附近) 。父親是旅居加拿大的華僑,他與母親及家人同住。事發當日,因在非戒嚴時間外出,前往找同學 (早上戒嚴剛解除,因有時間性) 。1966
年 12 月 4 日上午九時,劉文欽由草堆街行過去,經過賣草地再轉向議事亭前地,行到板樟堂街三興棧米店門前。就在這時,葡軍警用機槍朝他射擊。
子彈命中他的頭部,劉文欽當場倒地。之後他被送往鏡湖醫院搶救。子彈由顱部枕部射入,貫穿至前額,右眼球因傷勢導致突出,傷勢嚴重,頭部血肉模糊。醫護人員立即進行搶救,但由於頭部傷勢過重,經醫護搶救無效,劉文欽於十時卅分死亡。他的母親悲愴欲絕,嚎哭對記者說:「西洋鬼打死我個仔!」(據報導當記問及死者的母親名字時,悲傷過度的這位母親連名字也記不起來.)
,這名年輕學生,僅因在非戒嚴時間外出找同學,竟成為葡軍警機槍下的犧牲者。
六、龔國銘 (1951–1966,學生)

龔國銘在新馬路翩翩攝影院門口
(即現在大豐銀行門口) 遭澳葡士兵用機槍掃射。子彈命中他的頭部。(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龔國銘是個學生,年僅 15 歲(或16歲),就讀孔教中學三年級,家住新馬路
46 號 (大西洋銀行附近) 。1966 年12 月 4 日上午十一時左右,是在非戒嚴時間,他上街購買東西。在前域多利戲院 (已拆卸)
附近、新馬路翩翩攝影院門口 (即現在大豐銀行門口附近) ,龔國銘遭澳葡士兵用機槍掃射。子彈命中他的頭部,當場死亡。
他的屍體被送往山頂醫院,地上遺留血漬、顱骨碎片及拖鞋等證物。家人一整日未見兒子回家,父親叫龔善初已經到處尋找兒子。曾前往鏡湖醫院查看但無果,後來龔善初與女兒途經新馬路時發現血痕跡,再前往山頂醫院詢問,才知道龔國銘已經死去多時。當時澳門《華僑報》亦有標題報道:「新馬路關翩攝影室旁,昨晨發現人腦、顱骨碎塊和一雙黃色膠拖。原來那是一個十六歲青年的屍體碎塊,他是前天被葡兵用機槍掃射慘死的。」這名
15 歲的學生,僅因上街購買東西,竟成為葡兵機槍下的犧牲者,屍體碎裂,令人心碎。
七、鮑日明 (1940–1966,報販)

鮑日明葡兵在街上朝他開槍射擊。子彈命中鮑日明的左側頭頂,皮膚爆裂。(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鮑日明是位報販,年 26 歲,家住山水園巷 9 號 2樓。1966 年 12
月 3 日下午六時,澳葡政府戒嚴時間剛剛開始,他途經爐石塘附近,但準確地點沒有記錄。就在這時,葡兵在街上朝他開槍射擊。子彈命中鮑日明的左側頭頂,皮膚爆裂,傷口約
3×2cm。傷口內有血液、腦漿及顱骨碎片,傷勢極其嚴重。
他被送往醫院後,醫護人員立即進行手術,試圖止血並取出彈頭。但由於頭頂傷勢過重,腦部損傷嚴重,經手術後搶救無效,鮑日明於翌日死亡。這名報販僅因途經爐石塘,竟成為葡兵槍下的犧牲者。他的死亡顯示了當時葡兵開槍的隨意性,即使是在戒嚴時間剛開始時,對平民依然毫不留情。
八、許文安 (1949–1966,學生)

許文安被街上的葡兵射擊。子彈命中他的身體臀部及會陰部,肛門左側有大面積爆裂傷口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許文安是個學生,年僅 17 歲,家住筷子基中街 43 號 3 樓。1966
年 12 月 4 日下午一時,在澳葡政府再宣佈戒嚴前兩小時,他代母親出街找弟弟。在宜安街 (即今日福隆新街)
爐石塘附近,但準確地點沒有記錄,許文安被街上的葡兵射擊。子彈命中他的身體臀部及會陰部,肛門左側有大面積爆裂傷口,肛門及臀部肌肉又大範圍斷裂。盆骨粉碎性骨折,左大腿亦有槍傷。由於大量出血,許文安出現休克。
醫護人員立即進行搶救,試圖止血並修復損傷。但由於傷勢過重,內出血無法控制,搶救無效,許文安死亡。這名 17
歲的學生,僅因代母出街找弟弟,竟成為葡兵槍下的犧牲者。他的死亡部位極其敏感,傷勢殘酷,顯示了葡兵對平民的無差別攻擊。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長達半哩的送殯行列,人人萬分悲憤,表示要堅决奪取反迫害鬥爭的勝利。(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珠海縣首長,紅衛兵及各界代表在拱北公路兩旁列隊,等待慘遭澳葡當局殺害的死難的同胞靈柩。。(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珠海縣⾰命羣衆 爲死 難同胞舉行追悼會 。
珠海縣⾸長和死難同胞家屬代表在會上强烈譴責澳葡法⻄斯暴⾏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
「一二.三事件」死亡人數的記載與分析

引自《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澳門澳門日新编印一九六七年九月一日出版的歷史文獻。
所受傷的人數應該比公報的為多,由左至右 (上及下) :黃淑嫻 左胸槍傷、余國平 腸臟部槍傷、楊先財 頭部槍傷(名字非肯定) 、一名傷者某君
右臂部槍傷 (姓名無法辨別) 、司徒定 面部槍傷(名字非肯定) 、 朱根 左XX槍傷。(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關於澳門一二.三事件死亡人數的記載與分析
根據施白蒂編寫、思磊譯的《澳門編年史二十世紀一九五零年∼一九八八年》,官方統計的死亡人數為八人,受傷人數為一百二十三人。
根據維基百科的記載:「據官方統計,有 8 人被打死,212 人受傷,62 人被逮捕。 但坊間就話有 11
人被打死,而這個坊間統計的數據則計在於,《圖片澳門今昔》由劉羨冰、陳樹榮、王國強、冼為鏗編著,1999年由三聯書店 (香港) 有限公司出版。該書關於澳門「一二.三事件」的記載指出
(第
36 章「一二.三」事件) ,這表明事件中造成了十一人死亡,傷共二百多人。
這與一般官方統計的八人死亡有所不同。事件發生當日,防暴警員施放催淚彈並開槍射擊,造成兩人死亡。警方又出動防暴車駛去市政廳前,發射水炮,驅趕示威人士。
總督隨後頒令戒嚴並實行宵禁。由於戒嚴緊急,好多居民無心理準備,其後幾日又有幾個人在街上被亂槍射殺,一名居民甚至因伸個頭出窗外觀望被流彈擊中云云⋯⋯
官方統計的來源於澳葡政府警政部門的死亡統計報告,醫院和殮房的死亡記錄,官方新聞報導與聲明,及1967 年 1 月 27 日澳門政府發表的聲明。
《圖片澳門今昔》採用坊間統計的可能原因 ,學術研究傾向於採用更全面資料,編者可能參考了多種來源,包括官方檔案、民間記載和學術研究,認為坊間 11
人說法更接近實際情況。
強調事件的嚴重性,坊間 11
人說法可能更強調澳葡政府的暴行,這與左派敘述一致。後期傷亡者納入統計,坊間統計可能將事件發生後數日內因傷重不治者納入統計,而官方統計只計入當日直接死亡者。非公開死亡案例,部分死者可能因管治壓力、家庭選擇或政治因素,未向官方登記或被官方記錄。
事件發生後數日內因傷重不治者可能被坊間納入統計,坊間 11
人說法可能有意或無意地將死亡人數放大,以強調澳葡政府的暴行。而官方統計可能未計入。這反映了「一二.三事件」死亡人數的歷史爭議,目前仍無定論。
引自《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澳門澳門日新编印一九六七年九月一日出版的歷史文獻。
所受傷的人數應該比公報的為多,由左至右 (上及下) :黃淑嫻 左胸槍傷、余國平 腸臟部槍傷、楊先財 頭部槍傷(名字非肯定) 、一名傷者某君
右臂部槍傷 (姓名無法辨別) 、司徒定 面部槍傷(名字非肯定) 、 朱根 左XX槍傷。(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從嘉模墟到新西洋墳場的歷史記憶

「一二·三事件」的的發源地,正是澳門著名景點官也街附近的施督憲正街的氹仔坊眾學校
(舊址今日已改為商用餐廳) ,附近的嘉模墟是氹仔最早的集市之一,約建於1879年,並於1886年改建成今天所見的模樣,原是島上居民買賣日用品、交流信息的重要公共空間。隨著二十世紀後期新式街市出現,嘉模墟逐漸失去原有的市場功能,但其開放式建築和中西合璧風格,仍保存了氹仔舊城區的歷史記憶。(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 2026
2026澳門新西洋墳場內的慈悲者聖母小堂,與氹仔嘉模墟附近的氹仔坊眾學校 (1966
年建校的原後舍) ,兩者之間的距离大約只有五到六公里。在今天的澳門,這段距離或許只需十五分鐘車程便可抵達。然而,在過去這兩個地點的連接必須經過嘉樂庇總督大橋 (舊大橋) 才能到達。這五到六公里,不僅是地理上的距離,更是一段穿越歷史的距離。它連接了一個運動的起點與無辜受難者最終下葬的地方,形成了一種因果循環的悲慟意義。1966
年,澳門發生了震驚中外的「一二·三事件」。這場運動的起點,正是氹仔嘉模墟附近的氹仔坊眾學校。當時,由於學校施工事件引發民間對葡萄牙殖民統治的不滿,最終演變成一場大規模的抗爭運動。氹仔坊眾學校的建立,本是為了教育當地兒童,促進社區發展。然而,1966
年的這場事件,卻讓這所学校成為了一場歷史運動的標誌性起點。無數無辜的民眾參與了這場抗爭,他們希望改變殖民統治下的不公義,爭取更好的生活條件。新西洋墳場
(又稱望廈墳場) 內的慈悲者聖母小堂,建於
1959 年,造型別緻,主要供教徒作葬禮彌撒之用
。這座小教堂位於墳場中間,造型簡單別緻,正祭台上置有一個痛苦聖母抱著耶穌聖屍的像。在這場運動中,許多無辜的受難者失去了生命。他們最終被安葬在新西洋墳場,其中有一些更是
「一二·三事件」的死難者
。慈悲者聖母小堂,成為了這些無辜者安息之地的象徵,也是對他們最後的慰藉。
從嘉模墟到新西洋墳場,這五到六公里的距離,連接了一個運動的開始與結束,連接了抗爭的熱情與死亡的寂靜。六十年過去,1966
年的這場事件似乎已經漸漸在人們的印象中淡去。今天的澳門已經成為一個繁華的旅遊城市,賭場、酒店、購物中心林立,遊客絡繹不絕。那段歷史,似乎已經被時尚與繁華所掩蓋。
「有冤無路數」,這句話道出了無數受難者後人的無奈。他們希望正義能夠得到伸張,希望歷史能夠得到公正的評價。然而,時間的流逝,讓這段歷史變得模糊,讓真相變得難以尋覓。「這可能是手握權力的人最希望的處理手法。」這句話點出了歷史記憶的政治性。當權者往往希望讓過去的爭議事件漸漸淡去,以維護現狀的穩定。歷史的記憶,成為了一種可以被操弄的工具。
然而,歷史不會真正消失。那些五到六公里之間的因果循環,那些無辜受難者的安息之地,那些抗爭者的熱情與夢想,都應該被我們記住。
慈悲者聖母小堂,這座建於 1959
年的小教堂,見證了無數葬禮彌撒的舉行,也見證了歷史的悲慟。它不僅是一座位宗教建築,更是一座歷史的紀念碑,提醒我們不要忘記那些為冤屈而逝的犧牲的人們。
氹仔坊眾學校,這座 1966 年建校的學校,不僅是教育的場所,更是歷史運動的起點。它提醒我們,教育不僅是傳授知識,更是培養正義感與批判精神的過程。
五到六公里的距離,應該成為我們思考歷史記憶的起點。歷史不會因為時間的流逝而消失,它只會因為我們的遺忘而變得模糊。作為後代人,我們有責任記住這些歷史故事,思考其中的意義,並從中汲取力量。「有冤無路數」的無奈,應該成為我們追求正義的動力。「歷史已經過去,讓他漸漸在印象中淡去」的想法,應該成為我們反思的起點。讓我們記住這五到六公里之間的因果循環,記住那些無辜受難者的安息之地,記住那些抗爭者的熱情與夢想。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理解歷史的意義,才能真正肩負起後代人的責任。慈悲者聖母小堂與氹仔坊眾學校之間的這段距離,不僅是地理上的距離,更是歷史記憶的距離。讓我們跨越這段距離,讓歷史的記憶永存於我們的心中。

站在慈悲者聖母小堂 (Capela de Nossa
Senhora da Misericórdia),前的小斜路回憶數十年前的往事,筆者喜好在墳傷避靜,見到一二.三事件死難同胞/一九六六年十二月立的墓碑,內心充滿擬問,什麽是「一二.三事件」呢
? 直到多年之後才知道答案。(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2026

澳門新西洋墳場的慈悲者聖母小堂,與氹仔嘉模墟附近的氹仔坊眾學校
(1966年建校的原後舍,距離大概五到六公里。他們的連接在過去必須經過嘉樂庇總督大橋 (舊大橋)
才能到達,這兩個地點卻有一種因果循環的意義,一場引發運動的起點,到無辜受難者最終下葬的地方,充滿着發人深省的歷史故事,60年過去,可謂有冤無路數,又或者歷史已經過去,讓他漸漸在印象中淡去!這可能是手握權力的人最希望的處理手法。下圖右方(缸點)為1966年氹仔坊眾學校的原建築瓦頂。(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2026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澳門澳門日新编印一九六七年九月一日,Opposing
the Sanguinary Atrocities Perpetrated by the Portuguese Imperialists in
Macao.Published by Macao Daily News 1st, September, 1967 Luta contra as
Atrocidades Sanguinárias do Imperialismo Português em Macau Publicação
do Aomem Ribao(Diário de Macau ) la Edição, em Setembro de 1967。(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2026
歷史與顛倒的真相: 從一張「一二·三事件」新聞照談起

編寫一二.三事件60年祭專題時,卻發現了一個隱藏了六十年的細節,棺木前懸掛的白燈籠上,文字竟然是顛倒反轉的。當細看這盞被動過的燈籠,那個反轉的「陳」字。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
在澳門現代史的集體記憶中,1966年爆發的「一二·三事件」無疑是一道深刻的歷史分水嶺。而在所有記錄這場動盪的影像中,最廣為流傳、甚至被各大傳媒沿用至今的,莫論乎是一張八位死難者遺體大殮時的內堂照片。這張照片最早見於1967年9月由澳門日報社編印的特刊《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半個多世紀以來,這幅畫面以一種「歷史定格」的權威姿態代代相傳,成為控訴殖民政府法西斯暴行的強烈視覺符號。然而,當歷史走過一甲子,格物研究在撰寫「一二.
三事件60年祭」專題時,卻在放大鏡下發現了一個隱藏了六十年的細節,棺木前懸掛的白燈籠上,文字竟然是顛倒反轉的。
當細看這盞被動過的燈籠,那個反轉的「陳」字,應該是屬於這場悲劇中的一位受害者陳蘇先生的,陳蘇先生是市政廳的員工,在12月3日晚上戒嚴時間已回在家中,卻十分不幸因坐近在窗前而遭到葡兵開槍殺害,令人心痛也使人髮指!這張靈堂大殮照片中,所屬陳蘇先生的「陳」字燈籠,卻以一種反轉、不自然的形式呈現,這不得不讓人重新審視六十年代新聞影像的生產過程。六十年代的「暗房修圖」,是追求美觀與政治宣傳,在數位影像尚未面世的1960年代,新聞照片並非全然等同於「絕對客觀的現實」。當時的報業界和宣傳機構,經常在黑白暗房中使用「手工修改照片(Retouching)的技術。這種做法通常包含用毛筆在底片或照片上加深線條、塗抹瑕疵,甚至利用疊印、剪貼等方式,將某些物件強行安置在畫面中,以增強視覺衝擊力和宣傳效果。看清楚這張相片,燈籠上的文字方向明顯與常理相悖。究其背後原因,大概有兩種可能性,可能構圖與美觀的考量,在當時的排版美學下,修圖人員可能認為這種顛倒的方向、或者是文字特定的弧度在視覺上更具有「對稱性」或「渲染力」,因而刻意為之。底片反轉或拼貼失誤:在緊迫的政治宣傳與出版壓力下,暗房工人在進行多重底片疊印或字體拼貼時,不慎將燈籠文字的字模「倒貼」或將局部底片「反轉」,因而留下了這個歷史紕漏。
在歷史原貌的復原與格物精神上,這發現並非要全盤否定照片所承載的悲劇歷史,而是向公眾揭示了政治宣傳影像背後的生產機制。在宏大的政治敘事與情感動員中,細節往往會為了「主題的崇高性」而被修正、甚至被扭曲。然而,當這張照片作為歷史資料相傳了60年,它已經從單純的「新聞紀錄」變成了「集體記憶的化身」。今日的格物研究與歷史考證,其價值正在於「復原本來面貌」。辨識出燈籠文字的顛倒,不單是戳破了一個視覺魔術,更是對歷史誠實的實踐。歷史的真相往往不只存在於宏大的定格中,更隱藏在那些被忽略的、顛倒的燈籠文字裡。只有當我們願意正視影像中被處理過的痕跡,我們才算真正看清了1967年那個動盪時空的完整原貌。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
由澳門日報於一九六七年九月一日編印,是一部直接源於一九六六年一二·三事件的歷史性特刊。在現存關於該事件的資料中,本書具有相當突出的地位,幾乎可視為唯一以專冊形式整理相關經過與觀點的出版物。相較香港一九六七年事件留下大量報刊、回憶錄及後續研究,澳門方面的系統性文獻極為有限。除當時零散的報章報導外,本書可說是少數較為集中呈現事件敘述與政治論述的文本,因此對於理解當時局勢及社會氛圍,具有不可替代的參考價值。在內容上,本書深受文化大革命時期語境影響,充滿鮮明的政治宣傳色彩與強烈的意識形態語言,包括對毛澤東的頌揚以及大量文革術語的運用。這種表述方式,既反映了當時澳門左派的政治立場與動員模式,也為現代讀者帶來一定的閱讀距離與理解挑戰。然而,正因其高度時代性與立場鮮明,本書同時亦是一扇觀察歷史的重要窗口。透過審慎閱讀與批判分析,讀者仍可從中辨析出有關事件發展、群眾動員及政治氛圍的關鍵線索。對於研究澳門一二·三事件而言,這部特刊既是一份帶有強烈立場的宣傳文本,也是一份不可忽視的重要史料。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封面說明:澳門愛國同胞一萬餘人,於二月三日在澳門的南灣工人體育場舉行「澳門各界同胞慶祝反對澳葡迫害鬥爭勝利大會」。會上掌聲雷動,一致通過向毛主席馳電致敬。(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Opposing
the Sanguinary Atrocities Perpetrated by the Portuguese Imperialists in
Macao Luta Contra As Atrocidades Sanguinarias Do Imperialismo Português
Em Macau , 以中葡英三種語言陳述,
封底圖片描述為:澳門中國同胞橫眉怒斥紙老虎,表現了中華民族大無畏的英雄氣概。(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
澳門愛國同胞一萬餘人,於二月三日在澳門的南灣工人體育塲舉行「澳門各界同胞慶祝反對澳葡迫害鬥爭勝利大會」。會上掌聲雷動,一致通過向毛主席馳電致敬。他們堅决表示:「我們永遠忠於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永遠忠於偉大的中國共產黨,永遠忠於您老人家。」「我們堅定地守衞着祖國的南大門,隨時準備好,只要您一聲令下,我們就拉緊套在帝國主義脖子上的索,使他們永世不得翻身。」與會者表示今後要更高舉起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認眞地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把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的羣衆性運動推向新高潮;要提高警惕,加强團結,同祖國人民一道,爲反對美帝國主義及其走狗,爲反對現代修正主義而堅决鬥爭到底。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1966年12月24日,比毗連澳門的廣東省珠海縣國界人民一萬五千人舉行性大集會,堅決支持澳門外國同胞,的抗暴鬥爭。澳門一千五百人名外國同胞參加了這次集會。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澳門各界慰問團,到鏡湖醫院對傷者進行慰問。(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澳葡帝國主義者在鬧市中以利都刺傷路過人的腹部。/一青年受嚴重槍傷,頭頂左側顱骨粉碎,被送到醫院急救。為進行開腦手術的情況。/被葡警用鐵砂射傷的傷者。/及彈頭照片。(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又一中國青年枉死葡兵槍下/葡兵亂槍掃射,又一中國同胞被打死。(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祖國人民和澳門同胞心連心。人民日報從十二月六日開始,連續多日在顯著地位刋登澳門同胞反對澳門葡萄牙當局迫害鬥爭的消息。十二月十一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嚴厲警告澳門葡萄牙當局」,指出澳葡當局必須立卽停止對中國同胞的迫害,必須無條件接受和履行澳門各界居民所提出的一切正義要求,嚴懲主要肇事者,向中國居民賠禮道歉,賠償一切損失;還必須切實保証不讓蔣匪特務進行任何活動,不讓美英帝國主義插手澳門事務。/上項圖為光明日報及人民日報。(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2026
「一二.三事件」發展影嚮:
香港六七暴動推手香港工聯會楊光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參加慶祝勝利大會的各業工人意氣風發,高舉毛主席像、語錄本,不斷歡呼毛澤東思想的光輝勝利。(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反對葡帝在澳門的血腥暴行》原文描述:
港九各業工人慰問澳門同胞代表團來澳慰問受澳葡當局迫害的澳門同胞。他們與澳門各業工人座談,讚揚澳門工人不屈不撓的英勇鬥爭精神。(圖中站立者為香港工聯會的楊光)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

香港六七暴動推手的香港工聯會楊光 。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一二.三事件」發展影嚮:
由澳門到香港六七暴動

1967年英軍使用直升機圍封北角華豐國貨公司,是香港「六七暴動」期間的一場軍事鎮壓行動,發生於8月4日。當時左派激進份子將華豐國貨公司
(位於僑冠大廈地下) 作為據點,港英政府為瓦解這個左派陣地,向駐港英軍借調直升機,從航空母艦HMS
Hermes派出軍用直升機降落僑冠大廈天台,軍警由天頂游繩而下,與地面部隊兩面夾攻,逐家逐戶搜捕左派人士,並在樓內查獲大批暴動器械甚至一間野戰醫院
。這次直升機從天而降的場面令當時香港人極度震撼,彷彿置身戰爭;英軍也曾圍攻佔領華豐國貨公司作為據點,大搜捕翌日該公司竟能照常營業。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六七暴動推手香港工聯會的楊光
1967年工聯會的楊光,在澳門一二.二事件後,趁左派在澳門取得政治勝利、港英政府被迫妥協的氛圍,迅速組織左派群眾赴澳「慰問」與「學習鬥爭經驗」,並透過新華社及左派組織放大這場勝利,形成政治鼓動的連鎖效應。他把澳門經驗視為可借鏡的示範,逐步把工聯會與相關群眾動員推向更激烈的對抗路線,使香港左派運動由局部罷工示威升級為大規模暴動。楊光在香港策動的核心行動是出任「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
(簡稱「各界鬥委會」)
主任,全面領導六七暴動。他組織並發動全港大規模罷工、示威,煽動勞工群眾對抗港英政府,甚至策放置土製炸彈、製造真假炸彈恐慌,並支持暗殺行動,如電台廣播員林彬被殺。楊光還曾試圖見港督戴麟趾被拒絕後,暴動進一步升級,香港一時變為「恐怖世界」。楊光被視為六七暴動的重要推手與核心領導者,工聯會是暴動的關鍵組織基礎,他透過鬥委會把左派工會、群眾與政治動員整合為一體,將1967年香港暴動推向高潮,成為文化大革命在香港的副產品與延伸。
回顧: 賈梅士日暨葡僑日.後一二. 三時代

在白鴿巢公園舉行的賈梅士日暨葡僑日。(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東方的天主聖名之城

夜幕低垂下的大三巴牌坊,這個城市終於有片刻的寧靜,可以見到這座天主之母之堂的前壁。(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2023
祝願澳門今後不再受政治操弄,蠔鏡澳 (即澳門) 自明朝海道副使汪柏與葡萄牙船長索薩 (Leonel de Sousa)
商議,允許葡萄牙人在中國貿易,由 1557
年明朝嘉靖三十六年澳門開埠開始,這座四百多年的中西文化交融的天主之城,繼續延續其不凡歷史底藴,突顯其歷史地方面貌,由十六世紀進入南中國海尋求與明帝國貿易機會,自
1557 年起葡人獲允許留居澳門,澳門遂從居留地變為租借地,正式成為商港 。開埠後的澳門華洋共存,成為中西貿易和文化交流的橋頭堡
。其歷史跨越數個世紀,澳門是東方文化特色的篇章,也是世界文化重要的歷史記憶,澳門屬於世界,也屬於世代居住在這片土地上的澳門人......
悼念1966年一二.三事件的澳們死難同胞,這個專題也是因您們而去篇寫。
沉默的六十年與經歷「一二·三事件」長者的對話

「慈悲者聖母小堂旁的雨天」,六十年過去,很多經歷這悲劇的人仍在細說他們的故事。 (圖片來源: 延陵科學綜合室檔案)
在澳門街頭筆者偶然聽到幾位經歷過「一二·三事件」的長者低聲對話。他們談起 1966 年那場震撼中外的警民衝突,語氣卻異常謹慎:「大家都唔夠膽講這件事情。」!
這句話讓筆者大惑不解,為何唔夠膽呢?誰人在阻礙言論自由呢?這件事情基本有一些不可告人的段落仍未公開,又或者對某政權不利?六十年過去,澳門已成為中國境內自由繁華的旅遊城市,但這段歷史卻彷彿仍被某種無形的力量籠罩著。
筆者一開始根本無意在六十周年去做這個專題。與澳門的歷史研究本無直接牽連,也從未想過要介入這麼敏感的政治議題。但確實有很多不可抗力的因素,也有一些不科學的因素,綜合迫使了無法不為「一二·三事件」作報告。這些因素包括葬在新西洋墳場內的死難者,那是一種因果循環的悲慟意義,他們的名字已被歷史遺忘;還有那些長者們眼中閃過的恐懼與困惑,他們說「唔夠膽」時的手勢與眼神。
最大的希望,是希望逝者安息,生者釋懷。六十年過去,歷史應該已經過去,讓他漸漸在印象中淡去。這可能是手握權力的人最希望的處理手法。但當長者們說「唔夠膽」時,我感受到的不是歷史的淡去,而是記憶的壓抑。或許真正的歷史研究者,應該去問:為什麼六十年後,他們仍然「唔夠膽」?
逝者已矣,生者需釋懷。但釋懷的前提,是真相的揭露。沒有真相的「釋懷」,只是一種表面的安撫,是對歷史的背叛。這就是我們為一二·三事件作報告的原因。不是為了政治,不是為了爭議,而是為了那些「唔夠膽」的長者,為了那些被遺忘的先人,為了那六十年仍未消散的沉默。
延陵格物研究
2026年6月16日 雨天
(全卷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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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葡屬澳門「一二. 三」事件發展及1967
年英屬香港「六七暴動」時序表
1966 年 4
月:氹仔坊眾學校舍擴建申請開始
1966 年 4 月,氹仔坊眾學校租下施督憲正街 4、6、8 號屋宇,擬擴建校舍。校方隨即入稟氹仔海島海市政廳申請修建許可,但久未獲批。
1966 年 5 月至 10 月:長期交涉期
在這段長達數月的等候期間,校方代表前後會見海島市政廳廳長24
次,請求批准動工,但均無結果。校方在仍未獲得動工許可的情況下,先行搭棚施工,埋下後續衝突的種子。
1966 年 11 月 15 日:導火線爆發 (「氹仔事件」及「一一·一五事件」)
1966 年 11 月 15 日,氹仔海島市政廳代理廳長晏德地發現工人正在搭棚,遂派員勸阻,雙方發生對峙並演變成警民衝突。衝突造成數十人受傷、6
人被捕,其中包括《澳門日報》記者。中午時分,澳門中華總商會派人交涉,4 人被拘捕一晚,後在崔德祺協助下保釋。
1966 年 11 月 18 日:建校委員會提出五項要求
建校委員會正式提出五項要求: (1) 懲處兇手; (2) 政府不阻撓辦學; (3) 賠償傷者損失; (4) 撤銷對被捕者的判決; (5)
保證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1966 年 11 月 22 日:親北京社團譴責事件
澳門親北京社團舉行座談會,強烈譴責警民衝突事件,並威脅將進行鬥爭。
1966 年 11 月 25 日:新任總督嘉樂庇抵澳履新
澳門新任總督嘉樂庇正式抵達澳門履新,成為處理後續事件的关键人物。
1966 年 11 月 29 日:總督承認處理失當
嘉樂庇接見工商界代表,承認動用警察屬處理失當,並承諾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
1966 年 11 月 30 日:澳督府外集會抗議
濠江學校師生在澳督府外集會抗議,隨後數日抗議民眾越來越多,有人手持紅小書、朗誦毛語錄,抗議活動逐漸升級。
1966 年 12 月 3 日:大規模血腥衝突 (「一二·三」主事件)
午後 12 時,總督府門前發生大規模衝突,左派人士闖入澳督府,高唱紅歌、朗讀毛語錄、推翻警車。下午 3
時後,群眾摧毀美士基打紀念銅像並將其掉入內港,破壞歐維士石像,衝擊市政廳和公證署。下午 4
時半:群眾前往警廳,防暴警察施放催淚彈並開槍射擊。傍晚 6 時:總督頒令戒嚴並實行宵禁,其後數天又有數人被亂槍射殺。官方死亡統計:事件共有8
人死亡 (另有一說11人死亡) 、212 人受伤、40 至 62 人被捕。
1966 年 12 月 9 日:中共要求澳葡勒令封閉親國民黨機構, 情勢對國民黨方面不利, 所有主要駐澳門親國民黨機構被澳葡當局勒令封閉。
1966 年 12 月 10
日:廣東省外事處提出六項要求
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處與親北京社團向總督嘉樂庇提出六項要求,包括立即認罪、簽具認罪書等。
1966 年 12 月 12 日:澳門政府表示全部接受要求
澳門政府秘書處發出通告,表示將「全部接受」廣東省外事處提出的要求,邀請親北京社團代表於 15 日會面。
1966 年 12 月 21 日起:每日談判認罪書內容
澳葡政府被迫每天派代表到拱北與廣東省外事處談判認罪書內容,談判持續進行。
1967 年 1 月 2 日:澳葡政府查封國民黨機構
澳葡政府公告禁止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敵對活動,查封所有國民黨機構,禁止懸掛青天白日旗,國民黨勢力在澳門被完全肅清。
1967 年 1 月 20 日:成立「研究制裁澳葡小組」
親北京社團決定成立「研究制裁澳葡小組」,準備進一步制裁行動。
1967 年 1 月 24 日:實施「三不」政策與關閉關閘
正式執行「三不」政策: (1) 不繳稅; (2) 不售物給政府; (3)
不為葡官兵服務。同時,廣東當局關閉關閘,禁止糧水輸往澳門,對澳門實施經濟制裁。
1967 年 1 月 27 日:澳葡政府發表聲明認罪賠償
澳門政府發表聲明認罪、賠禮,並承擔全部喪葬費和撫恤費共澳門幣 2,058,424 元。
1967 年 1 月 29 日:總督簽署認罪書,事件結束
總督嘉樂庇簽署《澳門政府對華人各界代表所提出的抗議書的答覆》,正式承認錯誤並賠禮,「一二·三」事件至此告一段落。
「一二.
三事件」的影響
澳葡政府簽署認罪書,向受害者認罪賠償,澳葡政府在澳門的管治威信徹底喪失。國民黨勢力被完全肅清,中華民國勢力絕跡澳門;共產黨勢力事實控制澳門,左派在各階層紮根至今,影響延續至現代。
此次事件間接促成鄰近香港的六七暴動,香港左派來澳門吸收「澳門經驗」,直接導致 1967
年香港左派反英抗暴行動爆發。文化大革命的震波由此從中國大陸擴展至港澳地區。
1966-1967年 由一二. 三事件延續至香港
1967 年 5 月 6 日:香港新蒲崗人造花廠工潮爆發 (六七暴動前奏)
香港新蒲崗大有街香港人造花廠分廠爆發勞資糾紛,工人追討欠薪。防暴警察到場鎮壓,工人向警察投擲玻璃瓶和鐵罐,21
名示威者被捕。左派介入:香港工聯會高調介入事件,張貼毛主席語錄及大字報,將勞資糾紛政治化。
1967 年 5 月 11 日:香港血腥衝突
香港新蒲崗再次發生流血衝突,警方以木製子彈開槍。左派報章稱「3 名工人被捕後遭毒打致死」。
1967 年 5 月 12 日:香港成立「鬥爭委員會」
工聯會宣佈成立「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 (簡稱「鬥委」) ,左派開始發動大暴動。
1967 年 5 月 13 日:香港暴動蔓延
暴動蔓延至黃大仙、土瓜灣等地,左派發動大規模城市恐怖主義行動。
1967 年 5 月- 6 月:香港左派學習「澳門經驗」
香港左派組織成員在澳門左派工聯會安排下,前往澳門參觀及學習當地左派鬥爭經驗,吸收「澳門經驗」。葉國謙與一批同學在澳門左派工聯會安排下前往澳門學習,直接導致香港六七暴動爆發。
1967 年 6 月:衝擊澳門英國領事館事件
受香港六七暴動影響,澳門左派繼續擴大反英抗暴鬥爭。6
月某日:澳門左派人士組織衝擊英國領事,要求英國政府回應香港六月份暴動事件。左派人士高唱紅歌、朗讀毛語錄,在英國領事館外張貼大字報及毛主席語錄,攻擊英國殖民統治。澳門英國領事館被迫關閉,英國政府召見澳門總督嘉樂庇,要求制止左派行動。此事件是「一二·三」事件後,澳門左派繼續肅清國民黨勢力、擴展所謂反英抗暴鬥爭的延續。
1967 年 7 月- 9 月:香港六七暴動全面爆發
香港左派發動連綿數月的反英抗暴行動,包括炸彈襲擊、遊行示威、罷工罷市。7 月 8 日:文錦渡事件,解放軍包圍警崗,港英警員被拘捕。8 月 22
日曾常批評左派活動的電台播音員林彬遭暗殺,在往香港電台上班途中被火燒襲擊身亡。
1967 年 7 月- 9 月:香港六七暴動全面爆發
香港左派發動連綿數月的反英抗暴行動,包括炸彈襲擊、遊行示威、罷工罷市。7 月 8 日:文錦渡事件,解放軍包圍警崗,港英警員被拘捕。8 月 22
日曾常批評左派活動的電台播音員林彬遭暗殺,在往香港電台上班途中被火燒襲擊身亡。
1967 年
9 月 7 日:北角事件
左派發動大規模暴動。
1967 年
12 月 24 日:香港邊境事件(沙頭角鎗戰)
解放軍與港英警員對峙。
1967 年 12 月:香港六七暴動結束
在香港政府強硬鎮壓及中間派調停下,左派暴動逐漸平息,六七暴動正式結束。官方統計:香港六七暴動造成80 多人死亡、至少2,000
人受伤、數千人被捕。
事件最終結果與歷史影響
香港六七暴動結果
•香港政府強硬鎮壓左派暴動
• 香港左派勢力衰退,但仍然保持一定影響力
• 香港社會進入「穩定時期」,為 1970 年代經濟繁榮奠定基礎
歷史連鎖影響
澳門「一二·三」事件間接促成香港六七暴動,香港左派來澳門借鑒「澳門經驗」,文化大革命的震波由此從中國大陸擴展至港澳地區。兩場事件都是由於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震波引起的大規模群眾運動,雖然已經過了約兩代人,但這兩場事件的部分影響直到現在還在澳門及香港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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